一、目的
為規(guī)范安全生產(chǎn)的變更管理,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,避免損失,提高工作質量,促進變更管理工作的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范圍
本制度適用于廠內(nèi)有關人員、機構、工藝、生產(chǎn)過程中工藝技術、作業(yè)過程、環(huán)境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。
三、管理職責
1、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變更申請表。
2、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。
3、相關負責人負責變更的審批。
4、變更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后的審核驗收。
5、安環(huán)科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監(jiān)督審核。
四、工作程序
1、變更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,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(jù),并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,變更申請部門領導簽字認可。
2、申請變更部門將變更申請表報至安環(huán)科,安環(huán)科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。
3、變更申請表中對變更的原因要準確真實,有科學依據(jù),在進行各類變更前,變更申請人要進行充分的實際情況調查,弄清變更前所存在的真正問題和缺陷,從而使變更的目的明確,有科學依據(jù)。
4、變更內(nèi)容要詳細說明,必要時附圖、附表、附數(shù)據(jù),這樣在各級評審過程才有針對性,實施要可操作性,避免出現(xiàn)差錯和事故。
5、申請變更部門將變更申請表報至相關負責人,進行變更的審批。
6、對于各類變更,在變更中的各級評審人員,認真對變更內(nèi)容進行風險評價,補充分析其危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,以及可實時性、經(jīng)濟性、科學性等。
7、變更的終審負責人,負責確定對相關部門評審意見的匯總,綜合評價存在風險、可行性效益后和需要,給出審批意見。
8、變更審批后,由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,任何臨時性變更,未經(jīng)審查和批準,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。
9、變更的實施要認真落實各類風險控制措施,及時反饋各類異常。
10、變更申請得到批準后,要下達明確的變更通知,并附具體的實施方案--明確時間節(jié)點,明確起始時間和責任人,明確變更申請中提出的各種風險控制措施等。然后,由配合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、學習,明確變更的要求后,按方案實施。
11、實施過程,出現(xiàn)非預計情況時要及時匯報變更申請及審批部門,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。
12、變更的驗收由變更主管部門負責進行,確保變更達到計劃的要求。各級評審、審批人員和變更項目所在部門負責人即為驗收組成員,共同對實施效果及時評估,對存在的隱患和剩余風險進行評價,提出整改意見,由責任部門及時進行整改。
13、通過驗收的變更項目,列入所在部門正常的管理職責中,負責修訂和完善因變更引起的其它制度、規(guī)程等內(nèi)容,保證變更的安全、有效實施。
14、工藝技術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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